臺政文〔2021〕40號關于同意臺前縣革命烈士陵園為縣級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單位的批復
來源:縣政府辦202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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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你局《關于批準公布臺前縣革命烈士陵園為縣級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單位的請示》(臺退役軍人〔2020〕95號)收悉。經研究,同意臺前縣革命烈士陵園為縣級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單位。全縣范圍內除縣革命烈士陵園之外的其他烈士紀念碑、散葬烈士墓等烈士紀念設施由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負責保護管理。
你局要會同有關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加強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切實發(fā)揮烈士紀念設施在傳承紅色基因、緬懷革命先烈、開展愛國主義教育等方面的引領示范作用。
此復。
2021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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