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駕駛證補發(fā)
來源:縣政府辦2015-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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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機動車駕駛證補發(fā)
設定依據(j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公安部123號令)
申請條件: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fā)的駕駛證且丟失或損壞的
辦理材料:駕駛人身份證及復印件、一寸免冠照片2張。
辦理地點:臺前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車管所
辦理時間:夏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3:00 至 6:30 冬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2:30 至 6:00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聯(lián)系電話:8848218
辦理流程:機動車駕駛證補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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